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不一
记者近日走访闽侯、永泰一些山区村落及市区三环路外的农户发现,平原和山区的土地承包户对土地流转的意愿截然不同。
记者在永泰县葛岭镇立洋村村委会附近看到,这里的几十亩田地已经荒废,只剩下一些家禽在田地里觅食。“村里原有60多户村民,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村民们大多搬迁到平原地区,目前村里仅剩下10多户人,且多为老年人。”立洋村原村主任吴伙水告诉记者,由于缺乏劳动力,大部分村民都希望自家承包的田地和林地能流转出去。
在更加偏远的闽侯县廷坪乡曹地村、石坑村,由于实施造福工程,村民集中安置后,闲置出许多土地,乡、村一级均希望土地能有效流转。
而在平原地区,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城市近郊,农户则宁可田地荒废也不愿意流转。仓山区盖山镇的黄依伯在三环路外有3亩承包地。他告诉记者,曾经有人愿意以每亩每年800元的价格对他的田地进行流转承包,被他拒绝。
黄依伯坦言,就算他的3亩地都流转出去,一年收益也仅2400元,就算一次性付清10年的租金也才24000元,而三环路附近交通便利,万一遇到征迁,他可不想在补偿问题上有太多的纠缠。
优质土地整合难度大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再去种田,等我这一辈人干不动的时候,这里的田地大部分都会荒废。”黄依伯告诉记者,附近农户有的将田地转租用作仓储地,一亩地一个月的租金远高于土地流转的费用。
记者在三环沿线看到,确实存在着像黄依伯所描述的田地变仓储地的现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但在现实情况下,在交通便利地区整合零散土地用于规模化种植成本较高,令许多意愿流转承包者望而却步,只能在边远地带找寻种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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