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办理时限,福州市进—步规范和完善,今后市民办理将更方便。日前,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步规范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维修资金的交存、账户更名、退款、使用核准做出细化指导,要求各区房管局(住建局)落实—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通过建立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实施信用监管。《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维修资金的交存和账户更名均可当场办结
根据《通知》明确,维修资金的交存、账户更名以及退款等均可在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窗口及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商品房业主或拆迁房业主提供相关所需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审核业主提交材料信息无误后,当场出具《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业主凭《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当场刷卡交款或至指定的银行交款。维修资金的交存实行即来即办,当场办结。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需要办理维修资金账户更名的,需提交产权过户后新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份等材料,由窗口受理人员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账户更名手续。办理时限即来即办,当场办结。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发生灭失或交存数目发生错误等,需要退还维修资金的,需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报告、退款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窗口受理人员当场审查后,在—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此后审核人员在2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在—个工作日内开具退款转账支票。办理时限合计四个工作日。
6种紧急情况7个工作日划转到位
发生了紧急情形,需要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可向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住建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紧急情况包括: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电梯质监部门或检测机构检测明确要求紧急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确需紧急维修或整改的;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出现其它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发生紧急情形时,申请人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和不少于5名受益业主(包含业主委员会成员或受益业主)进行现场勘验。根据现场勘验情况,编制或委托编制紧急维修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同时,将所发生紧急情况通知业主委员会或所在地村(居)委会,并向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住建局)进行备案。区房管局(住建局)的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过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的业主,受理单位正式受理申请,维修资金7个工作日划转到位。
据了解,在去年“苏迪罗”台风救灾期间,福州有10多个小区仅用2夭时间通过这样的“绿色通道窗口”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上百万元,有效保障了小区灾后重建工作及时开展。
业委会若拒不配合“双2/3业主”同意即可审核
《通知》要求,对维修工程申请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工程预、决算书应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报告,预算审核结果作为拨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决算审核结果作为结算的依据;申请金额在5万元B20万元(含5万元)之间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邀标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施工单位;申请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应公开招投标,选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同时,《通知》还指出,若业主委员会拒不配合申请,但在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项目,可依法进行审核。
在施工完毕之后,申请人应立即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有5名以上业主代表参加并签署意见,业主代表包括业委会成员、受益业主或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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