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2016年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表示,我省将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今年将全面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的调控政策,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700亿元。
加大福厦等重点城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到,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全年力争完成投资4700亿元,全面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的调控政策,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意见》,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方面投资重点为:1.分类引导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加大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等供需相对平衡城市,加强金融支持,保持适度房地产投资规模。南平、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各县(市),结合实际,通过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等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销售稳定,带动投资回稳。2.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制定我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8万套,其中棚改12.5万套;基本建成5.96万套。
在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方面,我省将建立健全房地产项目库,梳理全省在建和拟开工项目,对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推进。对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降低预售门槛,加强信贷支持,引导施工企业与开发企业互信支持,减缓企业资金困难;对已取得土地未开工或新拿地项目,由各市、县(区)政府建立交地跟踪服务机制,省级跟踪一批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督查通报,确保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交地。
支持进城农民购房,落实税收信贷优惠
同时,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进城农民购房,落实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将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对接机制,做到逐个对接,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提出去库存的具体措施。”《意见》要求,我省推动房地产行业跨界发展,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居家养老、旅游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不同群体、多层次购房需求。结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鼓励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的项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老年休养疗养场所。鼓励品牌好、实力强的本省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国土部、住建部关于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的政策,推动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住房套型或项目转型。
总结推广福州市、厦门市推行精装修商品房做法和经验,鼓励开发建设绿色建筑和精装修商品房,对开发建设绿色建筑住宅项目,给予增加0.5%~1.5%容积率奖励,容积率奖励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组成部分;对购买绿色住宅,减按60%~90%比例缴纳契税;对开发建设、购买精装修商品住房,因精装修部分增加造价对应所产生的营业税、契税由财政予以全额奖励返还开发企业和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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