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证券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对于申请商贷购房的客户,如果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目前基准利率的八八折(4.312%)计算,每月月供为6225.46元;八五折(4.165%)则为每月6146.57元,两者相差78.89元。而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5.39%)计算,每月月供为6816.89元,与目前八五折的普遍利率优惠每月相差670.32元,支付的总利息相差160741.6元。
购房时间不同导致还款利息有了不小差距,难怪会有不少购房者心里不平衡了。
老业主的不利位置
据《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解,多数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在各种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对于合同明细以及补充条款的内容并不清楚。而目前不少银行在房贷利率及优惠政策变化时的反应是,在优惠利率上调时通知客户变更合同,在优惠利率下调时却按照原合同执行。
一位国有大行的个贷专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避免风险,银行根据各贷款客户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的利率政策,最终的贷款利率是根据个人信用情况、贷款情况综合考虑的。同时,由于国家政策以及市场等原因,优惠折扣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近几年,经常有新的变化。
几年前,曾出现过签订折扣利率合同后,遇到政策调整银行变卦的情况,不少地区的购房者被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才能放款。当时,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房贷利率不能按照合同签订时候的利率执行,而是应该按照放款日的利率政策。在这样的前提下,如遇房贷收紧,利率上浮,还未取得贷款的客户就处于不利位置。
除此之外,已经开始还款的老业主,尤其是遇到贷款利率上浮的业主更希望银行能够灵活调整。毕竟,在近期各类贷款相对宽松的前提下,部分银行的购车贷款、信用贷款的利率也多在基准利率上浮10%-30%,并不比住房贷款高出许多。
央行数据显示,在房贷利率持续走低的同时,2015年房贷规模明显增长。之所以住房贷款环境宽松,一方面由于整体货币政策宽松,另一方面房贷的不良贷款率整体而言较低,是每家银行都渴望的优质资产。
2015年,央行多次降准,并配合其他举措,释放大量流动性,可用于房贷的资金增多,对于改善资产质量、降低信用成本有明显作用。随着贷款优惠条件的不断放宽,银行适时调整老客户的房贷利率,即使不能做到八五折,减少上浮幅度或者做到基准利率,可能是很多“房奴”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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