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工作,我省出台了《福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办法(试行)》,省级财政积极支持我省引进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及急需紧缺的创业创新人才等三类高层次人才。
对确认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境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属受派方式引进的,按照上述标准,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机构、项目)补贴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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