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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台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5年后9成老人居家养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12.1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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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市城乡规划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委托编制的《福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日前获市政府批复。该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对市域范围养老设施布局作了详细规划。
标签:   福州  养老设施  居家养老

  由市城乡规划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委托编制的《福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日前获市政府批复。该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对市域范围养老设施布局作了详细规划。

  明确居家养老为基础

  规划分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在市域层次上,提出各区县(市)养老床位配建标准和床位规模;在中心城区层次上,以养老机构规划为重点,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以60周岁以上公民作为规划研究和测算养老床位的对象,主要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配套服务设施。

  规划将全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各类养老配套服务协调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2020年实现“9064”养老体系

  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9064”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作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

  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市市域老年人口将达到124.5万人,2030年升至170.3万人。根据总人口数,近期规划配建标准为:到2020年中心城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中心城区外围县(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平均35张。到2030年,中心城区和长乐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5张,其他外围县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城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小于0.2平方米。

  新建住宅需配建居家养老用房

  规划提出,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总体规划结构相对应,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荆溪组团、上街南屿南通组团、青口组团等8个片区布局。鼓楼和台江规划床位不足部分可在周边区域(如晋安区、仓山区、荆溪组图等)就近平衡。

  按照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共保留完善22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保留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4120张;新建38家并扩建2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新增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19780张,总床位数达23900床。2030年,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达83家、36115张床位。

  新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现有城区用房面积较大、设施条件较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应升级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保留完善现有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近期在仓山、台江、晋安、马尾分别新建1所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远期在荆溪组团、上街南屿南通组团、青口组团分别新建1所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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