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市场交易频繁且有增长的趋势,一些中介公司对涉及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不仅给购房人造成重大损失,也让自己官司缠身。12月16日记者获悉,未央法院审结一起因房产中介审查不严,导致购房人受到损害的案件,房产中介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市民阎某通过西安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介绍,并在该中介公司的主持下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阎某购买张某房屋一套,房款80余万元,双方约定,由阎某先支付房款30万元,并通过中介公司转交。阎某依约将该房款支付中介公司,但张某因未能按期还房贷,造成银行将该房屋拍卖的事实出现,张某借出售房屋为名逃避还贷责任。这家中介公司在未查明房款情况的前提下,却同意按张某的指示将房款转给不知真实身份情况的第三人魏某。之后张某外逃,下落不明,导致阎某无法使用房屋也无法完成过户,支付的房款亦无法追回。在阎某起诉张某之时,一并将该房产中介公司共同列为被告。
记者获悉,未央法院审理后,判决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张某退还阎某房款30万元,该房产中介公司承担审查不严的连带给付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购置房产非同小事,该案是众多此类案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购房人及中介公司能增强防范意识,查明房屋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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