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150平方米的套房被分隔成了5间单间,还设有5个厕所,这让住在乌山西路海晟闽江印象 (电话:400-0591-515转8009)2号楼的业主林先生很苦恼(本报15日曾作报道)。12月15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自己小区里也存在这种群租房现象,有的导致楼板漏水,有的则影响到居民的居住安全。
一个单元房
被隔成8个房间5个卫生间
陈先生家住在晋安区枫丹白露小区24栋,他告诉记者,该楼的504单元、503单元和702单元都被“二房东”改造成群租房,其中504单元被改造成8个房间和5个含淋浴房的卫生间,阳台上还有2个淋浴房。与504单元一墙之隔的503单元则被改造成7个房间和7个卫生间。陈先生说,每天凌晨一两点钟,总能听到清晰的冲水声,租户经常半夜播放音乐,还有重重的关门声,让一家人很苦恼。“楼上702也是同样的情况,由于当时防水没有做好,602的墙已经渗水,无法居住。”陈先生通过物业联系房东,可房东对此置之不理。
家住鼓楼区梅亭路和美佳园业主赵先生同样被群租房问题困扰,他告诉记者,小区里起码有20户被改造成群租房,有的是3房2厅2卫的套房被改成了5个单间和5个卫生间,有的则是上下铺住人。“这些群租房的租户流动性很强,小区里经常有陌生的面孔,之前还发生过群租户打架事件,让我们觉得住在小区里不太安全。”赵先生表示。
记者了解到,因为群租房引发的邻里争端,在福州各个小区并不少见,而在群租房的背后,则已形成一条利益链,其中利益链的核心就是“二房东”。他们把房子租下,之后进行分割和装修,然后分租。“一套房子租下来3000元,分割成5间,可以租到7500元。”福机新苑小区一名业主告诉记者。
物业没有执法权难以管理
对于群租房,不少物业公司都很头痛,却也无可奈何。鼓楼一小区的物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里有不少这样的群租房,因为是租户,对小区环境卫生毫不在意,时常高空抛物,还经常有不明人员出入小区。“我们曾经检查过几次,发现里面装了多个电表,乱拉电线的情况很严重,夏天的时候,五六个房间一起开空调,经常突然跳闸,安全隐患很多。”
该负责人说,小区刚交付时,他们也想了不少办法应对群租房问题,可收效甚微。“小区交房后,我们叫保安在大门口守着,发现有业主运进来的建材特别多,就会上门巡视,如果确实用来改造群租房,就会贴出整改通知,并上报执法部门。”该负责人说,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很多业主不听劝阻;上报相关部门时,这些部门均表示不属自己管辖。
厘清权责是关键
群租房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管理?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主管部门,指的是县级以上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市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房屋交房验收了,就不属于在建工程。房管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房管局只能监管物业不作为,群租房问题并不属其管辖范围。而公安部门则表示,房屋租赁需要在公安部门报备,而违规装修的房子,如果还没有出租,公安部门就没有管辖权。
“希望各个部门能厘清责任,设立联动管理机制,改变群租房无人管的局面。”有市民建议,不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的经验,多措并举加强对群租房的管理。
据记者了解,2014年5月,上海出台相关规定,加大对群租房处罚力度,最高可罚10万元。同时规定,违规租赁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履行处罚决定前将限制其房屋买卖,同时将处罚信息作为其不良记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而转租人转租住房、抗拒执法的,由警方依法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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