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姐:我购买了二手房,其维修基金卡在原业主手上。现在找不到原业主,到农业银行办理过户时,银行不予办理。之前媒体说2012年之后购买的二手房,只需要新业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到银行办理过户吗?现在为什么银行不予办理呢?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字〔2011〕1163号)(下称1163号)第四条规定:在办妥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后,业主应当持房屋权属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账户更名手续。
目前,由于维修资金卡是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卡,在办理维修资金分户账过户更名手续时,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及维修资金卡原件才能办理。方小姐因难以联系原业主,未能提供维修资金卡原件,因此专户管理银行暂无法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按照现行的政策,方小姐还是要找原业主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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