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人:万柏林区朝北社区工作人员
被调解人:社区居民老马和买到老马房子的小乔
调解事由:买了二手房,前房主欠了两年的暖气费没交,两人达成一致意见,按比例分摊。
老马在西矿街有一套回迁安置房,9月初,老马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把这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小乔,房屋交接的还算顺利,在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小乔接收了老马交给的所有生活服务设施的缴费票据。
进入供暖期,小乔按要求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去交暖气费,可物业工作人员核查发现老马家已欠两年的暖气费,每年1200多块钱,要交今年的暖气费,首先得把欠费补上。
这下可把小乔弄蒙了,欠着两千多块钱的暖气费,这笔冤枉钱他觉得应该向老马要。
小乔给老马打电话说起这件事,要求他补交暖气费,可老马断然拒绝。“买房子的时候,我已经做了很大让步,最后的成交价,比我要的价钱便宜了一万五,取暖费这点小钱,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老马在电话里这样说。
11月中旬,小乔找到房屋中介公司说明这件事,老马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事情就一直僵持着。没有办法,小乔向社区求助。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居民介绍,找到了老马的侄子,通过他和老马再次联系。在老马侄子的安排下,小乔和老马终于通过电话开始沟通,而且社区和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也都从中帮助调解,最终小乔和老马就暖气费将按比例分摊。
调解同期声
本报民生信息员杨娜:这件事和房屋中介人员有很大关系,小乔如果没留意,中介应该提醒他,房屋中介人员只要在当初支付房款时预留一定的保证金,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再结清,就完全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本报记者 吴学强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