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连江县政府获悉,11月26日连江县政府研究通过,实施购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最高可补贴3.2万元。
据了解,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优惠政策执行期内购买贵安温泉旅游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给予2万元的财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户型面积(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为准。
具体申请办法为:购房人持身份证、银行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县房管部门发放的产权证等材料向连江县房管所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款项,县房管所汇总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购房补贴款项,由县财政局审核拨付款项,再由县房管所统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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