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根据《愿景与行动》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合作 内容,《建设方案》提出了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八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快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海上通道、航空枢纽和空中通道、陆海联运通 道、口岸通关体系、信息通道等建设。二是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支持企业扩大境外投资,推进现代农业、主导产业、能源矿产、旅游等产业合作。三是加强海洋合 作,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加强海洋科技、生态环境保护、海上安全等合作。四是拓展经贸合作,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努力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强化贸易支撑体 系建设,加强投资促进工作。五是密切人文交流合作,丰富文化交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合作,拓展友好城市,扩大劳务合作。六是发挥华侨华人优势,激发侨商 参与建设热情,加强华侨华人情感联系。七是推动闽台携手拓展国际合作,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交往。八是创新开放合作机制,强化政府间交流机制, 建立国内合作共建机制,打造重大合作平台。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如何发挥侨、台优势?
答:侨、台优势是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独特优势,目前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侨华人达1580万人,其中约 80%集中在东南亚,达1250多万人;台湾同胞有80%祖籍福建,闽台两地与东南亚地区习俗相似、文化趋同,民间交流量大、面广,无论是“请进来”,还 是“走出去”都有天然的优势和氛围。《愿景与行动》已明确提出: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为此,福建省将发挥好侨、台优势,推进海丝 核心区建设。一是要加强情感联系,激发侨商参与建设热情。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交流交往,凸显华侨华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参与者、建设者和见证者的 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侨务引资引智,积极发挥闽籍重点侨团的作用,主动对接重点侨商,邀请侨商来闽考察投资。吸引华商参与、促进沿线重要基础设施、产业园 区等合作项目建设。引导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和华侨社团加强与国内“走出去”企业的交流、服务,共同关注社会责任,实现与当地的和谐相处。二是要深化闽 台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通过深化闽台交流合作促进核心区建设,通过核心区建设提升闽台交流合作水平。支持福建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台资企业加强合 作,携手共同拓展东盟等国际市场。加强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合作。构建两岸直接往来主通道,进一步方便人员往来。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有哪些重大的平台载体?
答:福建省将重点打造四个方面八个重大合作平台。一是重大综合性交流合作平台,按照《愿景与行动》关于建立 “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的倡议,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办好“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推动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并在泉州设立秘书处。二是重 大经贸合作平台,支持在福州举办的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加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支持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牵头成立海上丝绸之路多边商务理事会并 在泉州设立联络办公室。三是重大海洋合作平台。重点支持在厦门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支持福州加快建设完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四是重大人 文交流平台。重点支持福州承办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支持泉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
问:如何保障福建省海丝核心区建设顺利推进?
答:为落实好《建设方案》,福建省将重点从八个方面保障核心区顺利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福建省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近期将进一步充实“海丝办”人员力量,推动《建设方案》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争取取得早 期收获。目前,我们已研究制订了海丝核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阶段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季度跟踪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形成分工协作、步调一致、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国内外贷款、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资金投入,支持核心 区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四是突出项目带动,集中力量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在实施过程中对重大项目进行持续更新、 滚动推进。五是重点拓展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台港澳合作,推动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去”。六是加强境外投资风 险防范,积极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七是办好与海丝有关的博览会、艺术节、电影节、旅游节等活动,形成经贸与 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纽带。八是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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