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9点10分左右,在台江区博美诗邦小区内,因小区晚间突然停电,多名业主被困电梯,事后,情绪激动的两名业主闯进小区物业管理处,将物业处大门和办公室里面的一些物品砸坏。
台江区博美诗邦小区共有13个单元,小区物业处办公室设在6单元一楼。昨日上午11时,东南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物业处推拉窗的两扇玻璃门及窗户玻璃已被砸坏,玻璃碎了一地,办公室门前的花盆也被摔坏,物业处服务中心里已无工作人员上班。
“前晚9点10分左右,因为停电,情绪激动的两名业主来到物业处的门前,对着物业处的玻璃门一阵乱砸。把门砸开后,又冲进物业处服务中心,将空调等生活用品摔坏,直到围观业主的劝阻,局势才得以控制。”小区保安李先生说。
5单元业主张依姆说,当晚她在家洗澡,还没洗完正好赶上停电,头上都是洗发水,吹风机也不能用,屋里很冷,一家老小都在摸黑中生活。业主张小姐称,当晚突然停电,其中5单位的电梯里5人被困,还有一名是孕妇。“这次停电并不是小区第一次突然停电了,但是物业处没有任何通知就停电,让小区业主很不满,这才发生业主砸物业处办公室的事。”张小姐说。
“业主打砸物业处的理由是认为物业处停了小区的电,而实际上是电力公司切换电源,使小区总电网跳闸停电。”小区物业处负责人张主任说,停电后,他启动备用电源并组织保安、电工等人分工对电梯进行检查,因为小区有十几部电梯,得一部部检查,耽误了点时间。但很快就将被困人员救出。
张主任说,在十点多左右,两名业主突然不停地砸物业处的玻璃门,甚至还冲进办公室区域进行破坏。他们当时打了110,上海派出所民警也过来处理。记者从上海派出所处了解到,事件目前还在调查中。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丁兆增认为,正常停电得查明原因,即使是物业处原因,也不应该去砸物业公司。这两名业主的行为已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属于侵权行为。遇到小区停电情况,业主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采用极端方式毁坏物业公司财物的业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还将被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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