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闻资讯
地产资讯
|
二手房
|
房屋租赁
|
热点专题
|
土地拍卖
|
城市建设
|
楼市画报
|
业主论坛
|
地产咔溜
|
新房导购
楼盘大全
|
新房动态
|
打折优惠
|
开盘预告
|
楼盘监测
|
交易数据
|
房价走势
|
购房问答
|
楼盘实景
|
别墅频道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哈尔滨:公积金连缴3个月可提取付房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9.13来源:新华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
为继续减轻租房者负担,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哈尔滨市近日出台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当地租房且无自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标签:
哈尔滨
公积金
为继续减轻租房者负担,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哈尔滨市近日出台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当地租房且无自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将进一步降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允许每季度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缴纳租金票据金额。租住商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对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向职工单位通报,取消其两年内提取公积金、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机构和人员,一并严肃处理,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精彩专题推荐
更多
【
大
中
小
】【
添加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更多>>
更多>>
热门楼盘: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
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
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
推荐
融信双杭城70-160㎡首期住宅九月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