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阳光城下属子公司上海豪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上海金粟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建设工程转让合同。
资料显示,豪建泽房地产拟出资125000万元受让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设工程所有权及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权。
交易标的坐落于浦东新区康桥镇3街坊13/46丘,使用权面积为46185平方米(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2013)第228697号),用途为住宅,容积率1.38。交易标的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照,已开工建设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
公告称,此次受让是为了进一步推进阳光城“3+X”(长三角+大福建+京津冀+战略城市点)的发展战略,灵活利用并购等手段多元化、有节奏地获取新的项目资源。
据公告显示,金粟置业以上述地块作为抵押物,为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向其提供的2.6亿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阳光城表示,豪建泽房地产自有或自筹资金作为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共分四期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豪建泽房地产向金粟置业支付人民币3亿元,同时进行项目移交;偿还完毕建行贷款后,豪建泽房地产向金粟置业支付人民币6亿元,金粟置业办理地块抵押撤销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至豪建泽房地产的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原办理在金粟置业名下的证照及开发手续变更办理至豪建泽房地产名下等事项完成后,豪建泽房地产向金粟置业支付人民币0.3亿元;交易尾款3.2亿元,在豪建泽房地产获得交易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向金粟置业出具人民币3.2亿元的银行保函,保证豪建泽房地产向金粟置业足额支付相关尾款。
阳光城还称,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资源,相关营业收入和利润将合并进入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