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拟与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作为管理人(其中阳光城占 30%的份额,实银资产占 70%的份额)发起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有效期不超过5年,主要投资双方认可的优质开发类房地产项目,其中可优先投资公司符合标准的相关项目。
据了解,管理人按照各自享受的权益比例履行相应出资义务,阳光城指定机构享受 30%的权益分配,实银资产指定机构享受 70%的权益分配。
阳光城方面表示,此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以房地产业务为核心、同步搭建金融平台”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通过本次交易,双方合力配置优质资源和专业力量,实现强强联合、资源互补,不仅有助于阳光城以轻资产模式实现快速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房地产项目提供了优质的流动性支持平台,充分发挥了金融的引领和撬动效应。
同时,该交易对阳光城而言也是一次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探索。在是次交易中,阳光城通过房地产基金等模式分享目标资产的升值收益,可以增加其的收入来源和盈利点,并将进一步丰富商业模式和业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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