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腾耀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阳光城称,全资子公司福州腾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融资成本不超过1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腾耀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旨在增强腾耀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进长乐阳光城翡丽湾 (QQ群:281925861) (电话:400-0591-515转8138)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持有腾耀房地产100%股权,腾耀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项目的开发运营管理权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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