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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核查经适房遗留问题 公示无异议可登记资格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6.25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黄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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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遗留问题复审和公示环节已结束,待核查工作结束,将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象登记保障资格。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24日,福州市房管局针对当前一些市民对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关注的问题,结合相关工作情况作了说明。
标签:   经适房  遗留问题  登记

  问题5选房的流程是怎样的?选房人可以自行选择楼盘和具体房源吗?

  答:具体选房活动由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准购人按照选房顺序号的先后次序陆续选房,选房人可在轮到其选房时剩余的备选房源中自行选择楼盘及其中的具体房源。具体安排和流程须知等将提前以书面及电话提示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并通过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等媒体公布提示性信息。

  问题6二代型家庭原则上可以选购60平方米户型的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轮到我选房的时候已经没有60平方米户型房源了怎么办?

  答:2012年10月17日开始福州市城区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同时也不再安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因此,除该时点前已动建的东山新苑和联建新苑两个项目以外,城区已无其他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针对60平方米户型经济适用住房可能较实际参加选房的二代型家庭为少的情况,经多部门会商并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在《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已作出明确规定,即“60㎡户型房源选购完毕后,剩余的二代型家庭可选购45㎡户型房源”,相关选房工作将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考虑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房源的实际情况,希望相关准购人给予理解。

  问题7后续购房(包括按揭贷款)等手续怎么办理?

  答:选房后建设单位将在一定时间内安排选房人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相关合作银行也将受理按揭贷款申请,选房人届时可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银行进一步详询。

  问题8什么时候交房?

  答:具体交房时间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市民也可咨询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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