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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祖屋被城管“拆错” 部门回应是依法拆违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6.20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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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18日晚,家住台江区洋中路68号的李女士在微博上爆料称,台江区城管对其祖屋3楼的建筑进行拆除,出示产权证时,城管却表示“拆错了”,而此时3楼已拆除完毕。对此,相关部门接受采访表示,是依法拆违,有产权部分为排险拆除,将补偿安置。
标签:   祖屋  拆违

  6月18日晚,家住台江区洋中路68号的李女士在微博上爆料称,台江区城管对其祖屋3楼的建筑进行拆除,出示产权证时,城管却表示“拆错了”,而此时3楼已拆除完毕。对此,相关部门接受采访表示,是依法拆违,有产权部分为排险拆除,将补偿安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女士家中看到,2楼的天花板上有两个约50厘米宽的缺口,用塑料布简单地盖着。“这上边原来还有一层楼,昨天刚刚被拆了。”李女士说,房屋的3楼原本是女儿的卧室,还有电视和家具。如今这些东西都被杂乱地堆放在2楼。由于楼顶被拆除,没有遮盖,雨水渗进家里。2楼的卧室由于漏水也无法睡人。

  李女士告诉记者,6月18日,台江区城管大队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的目标是隔壁无人居住的66号危房。但是由于入口被封,只能从我家进入。”李女士猜测,可能是城管搞错了,所以直接上了她家三楼。“后来我把房产证给他们看,他们才说拆错了。”

  随后记者联系台江区市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洋中路68号房屋为砖木三层结构房屋,2014年5月被列入太平汀洲旧屋区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该房屋的木构违法建设经长期风吹日晒,已成危房,严重危及房屋周边过往行人及住户本人的安全。”工作人员表示,近日,台江区市容局对该房屋张贴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住户于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但该户拒绝执行。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台江区市容局于6月18日上午对该房屋的违法建设部分执行了清违工作。

  然而在清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房屋违法建设部分与其产权部分房屋已成为一体。“清除违法部分建设后,剩余产权建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及住户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故进行了排险作业。”工作人员说。考虑到近期为大雨大风及台风多发季节,台江区开发公司已对该房屋进行了防水加固处理。同时,台江区开发公司表示,会继续严格按照征收细则既定的补偿标准,对该房屋有产权部分的建筑实行补偿安置,以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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