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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成交,拼了:中介帮你“垫房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5.15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徐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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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垫首付到“垫贷款”,为了争夺市场,房产销售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愈发紧密。房产中介通过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合作,让置换型消费者不必等到买家全款到账后才能再买房。一直以来,房产中介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只是部分房款的监管方或者说“二传手”,而现在却越来越像银行了。
标签:   中介

  从垫首付到“垫贷款”,为了争夺市场,房产销售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愈发紧密。房产中介通过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合作,让置换型消费者不必等到买家全款到账后才能再买房。

  整个流程贷款利率2%

  一直以来,房产中介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只是部分房款的监管方或者说“二传手”,而现在却越来越像银行了。

  卖过房子,且又急着买房的人都知道,最怕的就是后面的房子已经看中,甚至付了定金,但是下家的房款却迟迟不能到账;也有可能下家付了首付,但是银行贷款审批“卡住了”,全款到账遥遥无期,自己钱又不够,只能干着急。

  我爱我家近期推出的“房款垫付通”就是针对这类客户的。假如卖家张先生卖了套300万元的房子,而买家的首付只有100万元,剩下的200万元的贷款要等到完成过户后大约一个月才能拿到,如果他选择“房款垫付通”后,那么就可以提前一个月通过中介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贷得这200万元房款。拿到这200万元后,张先生可以用这300万元当首付去买套更大更好的房子。当然,等到买家的200万元贷款到账后,先期垫付的钱是要还的,整个流程完成后会收大约2%的利息。

  “我们针对的主要是置换型消费者,减少‘连环交易’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公司上海区域副总经理俞静说,业务刚开通就已接到很多客户咨询。

  中介已推多种金融产品

  记者获悉,其实其他中介公司也有类似业务。“我们可以垫首付,也可以垫贷款。”德佑链家张江一区区域总监丁杰告诉记者,如果卖家只收到下家70万元首付,自己的房子却还有100万元的贷款要还,那么公司可以垫付30万元,让卖家先还清贷款;另外,和我爱我家类似,如果下家贷款获批却迟迟没有发放,那么也能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给卖家“垫付”贷款。

  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传统行业如果再不脱胎换骨就真要“前浪死在沙滩上”了。时下,“互联网+房地产+金融”模式已席卷房产中介行业。

  4月初,老牌地产中介中原地产就已经推出了互联网金融新战略构想。目前,中原推出的金融产品包含两类:针对房企的机构类融资;为购房者提供的首付贷、按揭贷等个人业务。与中介公司自己提供金融产品不同的是,中原以搭建平台为主,扮演的是居间角色。比如开发商要借钱,直接和中原说,然后会开条件,比如利率、时间要求、抵押形式等,中原把这个需求和资金方对接,“优先级”比较高的会先释放出去。

  此前,链家、搜房、世联行地产中介行业品牌企业均已推出其各自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垫房款”多有前提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中介的“垫房款”金融产品,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与中介签独家委托合同。一旦签了独家委托合同,某种程度上也就失去了“自由卖房权”,因为通常按照中介公司的规定,独家委托期间如果卖家自行成交或者找了其他中介卖房就算违约,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通常是房价的1%(也就是中介费)。

  有时这样的“独家委托”合同中也会隐藏一些对卖家不利的条款,需要仔细甄别。例如,有网友签完独家委托合同后,回去才发现有这么一个条款:“到期前5天不提前解除委托合同自动续期两个月。”这样一来卖家对房子的处置权,从技术上被大大剥夺。

  针对合同中的“隐蔽风险”,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认为,合同中的风险与法律后果应该予以醒目标注,不能藏着掖着等到出现问题再告诉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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