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998年9月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陈躬华在担任福清市渔溪镇镇长、党委书记、福清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在工程款项签批拨付、工程项目总平审批、容积率调整、制止违章抢建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收受工程承建方、违建户、房地产开发商的巨额贿赂。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批准逮捕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陈躬华(正科级)。
1998年9月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陈躬华在担任福清市渔溪镇镇长、党委书记、福清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在工程款项签批拨付、工程项目总平审批、容积率调整、制止违章抢建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收受工程承建方、违建户、房地产开发商的巨额贿赂。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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