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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滨江花园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4.28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陈兆荣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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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7日,福州台江区海润滨江花园业主维权被高压水枪喷伤的一事引起市民关注。与业主僵持对峙的承租公司福州永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昨日现身,称“自己是第三方,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对此事件,福州市台江区委、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标签:   维权  业主  海润滨江花园
  台江区委、区政府

  召开专题会议将积极协商此事

  鳌峰街道负责综合治理的黄书记表示,自4月21日起,海润滨江小区业主与永隆公司摩擦不断,多次发生冲突。台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领导连日来带领区有关部门常驻海润滨江社区,协调海润地产、永隆公司、海润滨江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

  26日上午11时许,部分业主不满永隆公司占据会所,再次用铁条撞击玻璃门,被在场值守的公安干警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召集小区业委会代表、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及永隆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协商。但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海润滨江小区开发商仍互不退让,也不愿提起诉讼。”黄书记说。

  26日下午,台江区委领导召集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表示将积极与福州市规划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以尽快化解矛盾。

  与此同时,东南快报记者积极联系奔波走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承租公司、鳌峰街道等各方,可均被告知无开发商联系方式,开发商迟迟未现身。

  律师说法

  小区公共设施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

  对此,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认为,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商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江椿平表示,小区业委会有管理公共收益的职责。业委会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恢复其作为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功能;或者由业委会代表,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在扣除必要的经营管理费用后,按市场行情,返还相应的租金收益。

  江律师介绍,事件中小区的开发商与承租公司,都存在相应过错。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审查核实工作;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建议居民应该通过业委会,走法律途径,最终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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