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23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就“榕五条”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福州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不含经适房、安置房、继承房、受赠房等。
2、福州执行新规,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作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3、为实施福屿村周边地块改造项目,鼓楼区计划对新西河北侧、茶园山庄 (电话:400-0591-515转8017)(一期)南侧福屿村周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扩大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行业对台开放。
5、绿地重组金丰投资获批,市值将达2867亿,超万科千亿,A股最大市值房企呼之欲出。
6、李克强24日来到福州三坊七巷参观严复故居。
7、1-3 月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加9935亿,同比多增1963亿,增量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7%,比上年同期占比水平高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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