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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海口女子提前退租 协商时被中介公司员工打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4.22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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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因为房屋漏水,租房者提前退租,中介公司坚持扣下500元押金的问题,双方发生冲突,中介公司员工将人打伤。之后,打人的员工不但被行政拘留10天,还要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
标签:   退租  中介员工

   女子协商时被打伤获赔万元

     因为房屋漏水,租房者提前退租,中介公司坚持扣下500元押金的问题,双方发生冲突,中介公司员工将人打伤。之后,打人的员工不但被行政拘留10天,还要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

     2013年8月底,吴晓波通过中介公司租下了一套房子,租期1年,吴晓波交了2000元的押金。2014年4月,因为房屋漏水,影响居住,中介公司又不愿维修,吴晓波便提出提前解约退房。这时离租赁期满还有4个多月,中介公司认定吴晓波违约,不愿退还2000元的押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发生纠纷后,吴爱兰作为吴晓波租房的实际居住人,多次找中介公司讨要租金。最后,中介公司同意退还1500元的押金,只扣500元押金。吴爱兰仍旧不答应这一方案,继续到中介办公室找负责的员工王维杰协商此事,双方发生争执。

     在争执中,王维杰用桌上的玻璃杯砸向吴爱兰,将吴爱兰砸伤。之后,吴爱兰报案。王维杰被海口公安局龙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吴爱兰到医院治疗,王维杰支付了2000多元的医疗费。后来,因为吴爱兰再索要医疗费用未果,她将王维杰起诉到了法院。因为吴爱兰是否存在过错及赔偿费用数额的问题,该案经过一审,又进入到海口中院二审。

     吴爱兰从事家政工作。因为受伤的原因,除了在医院治疗10天之外,医生也建议其全休21天。海口中院认为,吴爱兰作为实际居住人,在房屋退租过程中被王维杰打伤,王维杰构成侵权,吴爱兰不存在过错,王维杰应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吴爱兰的伤情及误工等情况,海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王维杰赔偿吴爱兰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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