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专门到物业公司应聘,等摸清小区内哪些房子长时间无人居住后,再以物业的名义叫来开锁匠换锁,接着便将房子出租给别人,最后拿租金走人。曾以同样的方式实施诈骗被判刑,没想到,他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屡试不爽,终于再次被柯桥警方抓获。
今年3月,随着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城,绍兴柯桥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情况进行了一次摸排。3月15日,当流动人口专管员来到柯桥金扬路的一个小区时,发现该小区1幢3楼一间房内住着两名租客,都没有进行租房登记。让人吃惊的是,房东竟然否认自己出租房子。
随即赶来的房东掏出钥匙想打开房门,却发现门锁早已被人换过。房东说,这套房子虽然买了有些年头了,但是一直没有装修,平时也很少去看,更没有出租。
而面对又一个房东的出现,两名租客也很意外。他们表示,房子是通过朋友介绍租来的,3月初刚搬进来。不过,对于房东到底是谁,他们的确不清楚。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属实,两名租客拿出了租房合同。根据合同内容,房子的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8000元,租房时须先预付两年房租。加上介绍费和押金,两名租客租房时总共给了一个自称叫“周君鹤”的房东1.8万元。
因为觉得事有蹊跷,房东带着两名租客到柯桥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随后找到了给租客介绍房子的朋友,对方只知道帮着找房的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随后,有两次诈骗前科的上虞人徐某进入警方视线。然而就在几天前,徐某不知何故离职了。
根据线索,民警一路追踪,3月23日,徐某被抓捕归案。徐某承认,他利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偷换了门锁,并伪造房东姓名,私自把房子出租给两名租客。由于怕事情败露,徐某还特别规定,租客不能擅自装修房子,以免惊动他人。
经审讯,徐某分别在2007年、2011年两次以同样的手法实施诈骗,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刑。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徐某共换了4套空置房子的锁,并出租了其中的两套,骗取租金等共计34000元。
民警提醒,对于长期闲置的房子,业主平时要常去查看;租客在租房时,也要多加留意,多了解一些房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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