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坂中路东段(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一块集体土地。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州市坂中路东段(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合计4.3597公顷。
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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