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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新政:首套房贷最低首付两成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4.01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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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3月31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管理办法《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具体为,办理首套房贷款,购买90平米以内商品房首付两成,购买5年以内二手房首付比例最高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六成,暂不实行三成新政
标签:   首付  房贷

  3月31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管理办法《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具体为,办理首套房贷款,购买90平米以内商品房首付两成,购买5年以内二手房首付比例最高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六成,暂不实行三成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最高可贷30年。

  与此同时,新《大连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实近半年以来,大连市已多次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2014年10月10日,大连开始实施《关于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通知》。规定将原来贷款申请人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公积金开户12个月以上”调整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公积金开户9个月以上”。

  2014年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年限由九个月改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六个月以上”,职工实际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2015年3月1日,大连公积金宣布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降至3.5%,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4%。对于此前已经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2日调整的利率进行还款,2016年起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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