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为缓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面,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将位于晋安区连江中路213号的省直闲置房产改造为省直单位办公区,暂名为“省直光明港办公区”。
该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1亩,现有5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63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改造方案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