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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将新增省直光明港办公区 现有5栋房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3.27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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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缓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面,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将位于晋安区连江中路213号的省直闲置房产改造为省直单位办公区,暂名为“省直光明港办公区”。该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1亩,现有5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6300平方米

  为缓解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面,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将位于晋安区连江中路213号的省直闲置房产改造为省直单位办公区,暂名为“省直光明港办公区”。

  该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1亩,现有5栋房屋,建筑面积约163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改造方案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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