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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系统违纪违法将汇总上报 整顿涉房腐败将成常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3.22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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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围绕房地产开发、规划、建设滋生的“涉房腐败”问题,即将进入“集中清理期”。中央纪委、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正在试图通过建立稳定长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违规违法案件汇总通报制度,在严厉查办案件的同时,对“涉房腐败”形成制度压力。
标签:   住建系统  整顿  腐败

  围绕房地产开发、规划、建设滋生的“涉房腐败”问题,即将进入“集中清理期”。中央纪委、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正在试图通过建立稳定长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违规违法案件汇总通报制度,在严厉查办案件的同时,对“涉房腐败”形成制度压力。

  中央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已经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单位,将本部门涉及违规、违法问题的案件及其人员,统一上报至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当下,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单位正在紧张开展这项工作。

  在此之前,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调整了议事协调机构,在退出23项工作的同时,增设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联席会议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用以应对近年来多发、频发的“涉房腐败”问题。

  汇总上报

  “部里面的纪检组已经要求我们把本部门涉及的违法、违规案件及其查办情况,统一汇总上报,而且要上报十分详细的信息。”3月18日,一位地方住建部门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已经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汇总违法、违规的基本情况,并“填表上报备案”。

  向各中央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是中央纪委的一项日常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职能是对职能部门和该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纪案件、人员进行调查问责。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在住建部设有监察局为日常工作机构,组长由石龙生担任。

  实际上,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查处的违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实办理的违法问题按照年度为单位进行汇总,在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按照上述下发通知的规定,2014年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违法违规案件已经基本上报完成。2015年也仍将按照这一通知的要求执行进行汇总、汇报。

  “要求汇总的案件内容很详细,发了三张表,是要求以填表的形式上报。”前述地方住建系统职能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表格上的内容十分详细,涉及姓名、单位、部门、案情、案值、处理决定、司法判决等详细的内容。“不是报个总数那么简单,基本上可以说是到人、到案”。

  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下发的通知显示,除要求汇总上报违纪违法情况之外,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还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须及时上报住建部纪检组。

  范围扩大

  记者了解到,本次汇总上报、报告的涉及人员范围是以“全覆盖”的口径制定的。不仅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也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下属或者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同时还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国有企业。

  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系统(含本单位)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违纪违法人员及案件情况,分类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机关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团体人员、企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统计表,报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日前,一位原建设部退职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除将职能部门外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纳入汇总上报范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出现的违规、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有关。

  他所言的所谓新特点,即是诸多违法违规案件中,很多都出现了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供职人员“牵线”“居中运作”的现象,通过如是运作方式收取中间利益,有的还出现了变相为官员代收贿赂的情况。因此,其范围扩大到了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

  在此之前,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已经下发了《关于建立建设系统案件备案及涉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联合住建部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案件线索移送和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以期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这次汇总上报工作的基本依据,就是这两个文件。”前述地方住建系统职能部门负责人称,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组长石龙生曾在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对于住建系统的腐败,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涉房腐败

  “一个是驻住建部的纪检组希望实时掌握这个行业领域内违法违规情况,另外一个,也是要及时对重要、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尚没有全面、系统的通报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有关制度。

  2014年中期,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根据中纪委的统一要求,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提出了23项协议事机制,但新增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通报联席会议两项工作机制。

  截至本报发稿时,除住建部外,尚未有其他中央部门和国务院部委下发通知要求主管领域内汇总、及时上报违法违规问题至中纪委驻部委纪检组的信息公开披露。而“反腐败协调小组”这一议事机构的设置,在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当中,也尚未有公开信息予以披露。

  这与涉及房地产、住房领域的腐败案频发密切相关。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立专栏,披露2013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有关信息。中纪委监察部披露的信息显示,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产腐败,占比高达95%;在巡视的所有34个地区、单位中,有19名省部级官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落马,不少高官落马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福建省全面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行为,查出2012年以来违规用地266宗,已整改纠正41宗。

  辽宁省对查出的1125宗违法用地问题,立案查处989宗,非立案处理136宗,目前已结案1116宗。

  山东省严肃查处重大项目运作不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的案件37件,涉及领导干部50人,处理领导干部36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

  十分微妙的是,国土资源部也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开展为期一年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土地出让、征地等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领域,都是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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