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平潭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在福建自贸区内扩大旅行社业开放,支持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培训换证后在自贸区所在设区市执业。
为推动自贸区旅游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目前福州市已开始向各旅游企业征求如何做好自贸区旅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并让各企业提出制约本企业及福州市旅游业发展的负面清单。
结合国家旅游局给予的政策意见,各企业可在3月27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报送至福州市旅游局港澳台处(电子邮箱:fzgatc@163.com)。
允许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闽居民赴台团队游
《意见》摘读:
扩大旅行社业开放。在上海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经营出境游外资旅行社数量,创新管理体制,支持创新对旅行社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支持在福建自贸区内设立的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不包括赴台湾地区)的团队旅游业务;允许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
解读:
对传统旅行社带来一定竞争压力
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相关人士认为,设立在自贸区内的外资合资旅行社,尤其在出境游市场占比量大的情况下,若有税收等方面的支撑,势必会给其带来经营成本上的优势,盈利能力也会更强。这无疑会对传统旅行社造成一定冲击。而危机感不单单来自于市场份额的竞争,因为政策利好的背后势必会“伸手”到传统旅行社挖人才,因此,还有人才上、业务上的竞争。
如何守住人才,进行创新产品、结构转型,在成本消化、市场应对等方面提升自身竞争力,以此来抵消在政策上的弱势,保卫战怎么打,是目前业内人士都在思考并准备着的。
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来自贸区领证上岗
《意见》摘读:
在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方面,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自贸区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自贸区所在设区市(或试验区)执业。支持在自贸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籍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
解读:
对导游、领队队伍带来促进作用
福建省中国旅行社相关人士认为,《意见》提到的在自贸区所在设区市执业,除了中国内地导游证外,若还可以涉及出境、赴台游业务的话,则会对出境领队造成较大影响。可能会对现有的导游、领队队伍有一定的促动及促进作用。
旅游业内人士也坦言,目前负责出境的领队对于世界各地的了解程度、服务意识、主动性等方面相比台湾领队还是存在明显差距。例如目前大陆领队带团出去需要当地导游协助,而台湾的领队在这方面甚至可以做到“双职一岗”。大陆地区的导游、领队,质量良莠不齐,在服务水平和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支持开发特殊旅游产品 拓展文体竞技功能
《意见》摘读:
对于平潭岛的建设则提出支持建设国际旅游岛,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开发特殊旅游产品,拓展文化体育竞技功能,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在改革试验、资金安排、规划及实施、国际旅游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会同有关方面,支持平潭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
解读:
对平潭岛的建设带来重大利好
闽江学院旅游系主任吴金林认为,这对平潭岛的建设是重大利好。目前平潭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受气候影响而造成的旅游淡旺季明显,旺季也主要集中在120天左右。不过,若大力支持免税购物,不受气候影响,对游客而言,这将是“核心吸引物”之一,建议可以打造成“万国免税购物天堂”。
整体开发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区域
《意见》摘读:
在促进整体开发带动旅游发展方面,根据上海自贸区经验,特色医疗、娱乐演艺、职业教育、旅游装备等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将有利于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区域,进而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因此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开放,实现整个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
解读:
跨境、跨界旅游融合能提升吸引力
吴金林表示,这也是借助福建自贸区的平台,进行跨境、跨界旅游融合,也是增加福建旅游的吸引物。例如在文旅、体旅、医旅、教旅等方面的融合,韩国在医疗美容和旅游方面的结合就吸引了众多游客,而这样丰富业态,将进一步提高福建旅游的综合效益和综合吸引力。
实现自贸区口岸过境免签或长时间停留
《意见》摘读:
推动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海关、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推动人员流动便利化,实现自贸区口岸过境免签或自贸区所在省市长时间停留等更加便捷的签注措施。推动与旅游业相关的邮轮、游艇等旅游运输工具出行的便利化,重点突破在口岸通关、监管查验、码头设置、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政策难点。
解读:
打造多方位的旅游精品线路
福建师大经济学院副院长黄茂兴认为,过境免签或长时间停留,以及推动邮轮、游艇出行便利等,主要是从开发旅游产品层面而延伸出来的便利政策,打通旅游“航向”,拓宽合作的平台,借助自贸区打造多方位的旅游精品线路。
探索实现区内注册区外服务 支持邮轮、低空飞行等
《意见》摘读:
旅游业不同于工业和一般商业服务,特别是代表竞争优势的新业态更需突破自贸区范围的限制。为此应将在区内注册区外服务作为制度创新加以重视,支持邮轮、度假区、低空飞行等领域的企业纳入自贸区框架管理。同时鼓励旅游金融创新,充分利用自贸区金融国际化水平高、人才集聚效应明显的特点,推动旅游金融产品创新,开拓适合旅游业特点的对外投资、融资、并购多种渠道,提升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
解读:
对旅游业国际化有一定带动作用
黄茂兴认为,旅游还有吃、住、购等要素,在旅游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让境外购物结算等更加便利,要打造各种“一条龙”服务的金融产品。而未来借助自贸区的经贸往来,进一步与境外拓宽合作,从投资行为转化进而发展旅游产业,对旅游业产业的国际化等方面会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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