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长乐市城关的郑先生称,2012年,他购买了长乐文岭镇文岭村港咀安置小区的一套农村安置房,当时售楼小姐称肯定能办土地证。可2013年底交房后,土地证至今未办。对此,长乐市文岭镇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港咀安置小区主要是用于长乐金梅路道路改造工程中拆迁户的安置
建设方:违规销售实属无奈
文岭镇政府的林副镇长表示,2011年,为尽快解决拆迁户安置问题,在政府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长乐市政府同意以村里出地、建设方垫资建设的模式来解决,允许建设方多建一些房子来销售,以收回投资成本。不过,剩余的安置房原则上只能由文岭镇无房户、紧房户等住房困难村民购买。拆迁户、当地村民购买安置房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建设方将安置房卖给这两类人群之外的购房者,属违规,他们将办不了土地证,存在风险。目前,镇政府已通知建设方停止对安置范围之外的群体销售,并介入调查。
安置小区施工方大股东黄先生称,他们并不想违规对外销售,是因为实在被逼无奈。从2010年开始,他投入数千万建设安置房项目,至今当地政府还欠他1000多万元(当时约定政府以每平方米880元~1980元回购安置房给拆迁户)。如果不对外销售,不要说赚钱,连日常维持都很困难。他支持当地政府停止对外销售的决定,但希望建房的欠款能尽快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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