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有人未经审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肆意挖山毁林取土,当地镇政府立即予以叫停。本报的报道引起福清市检察院及福清警方的重视,事发后,两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日前该案已经立案侦查。
据介绍,经福清市检察院查明,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未经审批遭挖山毁林取土,经鉴定,该林地属于国家级三级保护国防林,被取土面积总计6.1亩,立木蓄积量总计3.4立方米,该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度重视该案件,日前已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据介绍,根据林业的相关规定,破坏5亩以上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等构成犯罪,而薪炭林、经济林、一般用材林等破坏10亩以上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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