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新掌门人陈吉宁放出狠话:决不允许“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并承诺今年年内,环保部所属事业单位的8个环评机构,率先全部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的,一律取消环评资质。
政府工作报告也专门提到,今年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对于陈吉宁关于环评机构的脱钩承诺,代表委员各有看法。有的说要拭目以待,年底看结果;有的说,红顶中介生产的土壤是政府部门的前置审批过多;还有的认为,红顶中介很多是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他们的脱钩更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配套。
一位熟悉环评审批的人大代表介绍说,很多环保部门的事业单位都有做环评的资质,它们所作的环保报告,在提交环保部门审批时,更容易获得通过。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即便环评报告书还有很多漏洞,但由于环评机构的“红顶”身份,也能顺利通过。这样的格局,对市场上的其他竞争主体是不公平的。
政府部门舍不得放权,将应该简化的审批程序又指定给“红顶中介”承接,也是问题产生的根源。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刘志彪认为,红顶中介的存在折射出政府不愿意放权的现实,将审批权的“红章”从政府部门的“左口袋”转移到了“右口袋”。
以政府背景的环评中介为例,其解决之道就是与政府部门脱钩。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说,过去,环保领域的红顶中介尤其存在历史的合理性。因为环保部门的行政力量薄弱,很多工作,比如,甚至审批前的技术审查都交给事业单位来完成,久而久之,就成了“惯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对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分割,政府性的行为收归政府,市场的行为要剥离出去。将环评机构和政府部门脱钩,切断环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才能杜绝滋生腐败的土壤。
对把审批权从政府的“左口袋”放到中介“右口袋”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长陈金彪就认为,目前政府的前置审批还是过多,而且不规范,导致红顶中介逐利。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审批设定并没有明确,很多前置条件是由国家部委的红头文件设定的,有的红头文件给部门“自行扩权”,并由红顶中介来执行。
比如,环评法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影响的程度,视情形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但环保部门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却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的,甚至对环境没有影响的项目也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外,水土保持法中规定,“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要进行水土保护方案报批,但部门规章却把范围拓宽为全部区域,即所有建设项目。这样,很多技术审批权都掌握在红顶中介手中。
陈金彪说,中介机构已经成为减少前置审批的障碍。由于利益输送的多样化,造成了有审批权限的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无限增加。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通常要涉及29类50多个中介服务项目,几乎每一项前置审批都伴随着中介服务。特别是一些涉及审批的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主管部门利益捆绑在一起,造成垄断或半垄断经营,扰乱了市场,滋生了腐败。
陈金彪建议,要净化红顶中介的生产土壤,要对国家部门发文自行设定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按“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尽快取消,让靠不合理审批生存的红顶中介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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