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后,统一的信息平台能用来干什么?很多人认为是开征房产税。
事实上,统一登记与征收房产税无直接关系,即便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可以征收房产税,比如对经营性住房(租赁),我国各地此前就一直在征收房产税,从没有中断过。另外,上海和重庆在2011年对新建商品住房恢复征收了房产税,但两个城市并没有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房产税征收仅仅停留在立法阶段,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
近年来,国家在私有不动产上的大方向是保护私人财产、尊重产权诉求。笔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将进一步显化70年产权问题解决的急迫性,而且相比之前,也将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老百姓理解了70年产权这个问题是怎么来的,以及不动产市场化改革以来的进展,就完全不必担心70年后该怎么办。总的一句,土地、房产和不动产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制度创新,都是奔着“居者有其屋”、实现老百姓财产性收入的角度去的。
总之,不动产统一登记来了,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制度,于行业发展、于市场供求,短期内无实质性影响,中长期内利好行业和楼市发展,属于真正的长效机制。老百姓认准一条即可,该措施是奔着保护合法产权来的,大可不必听信传言而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