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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须设防 不能完全依赖中介

律师:办理手续需有所了解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1.29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宁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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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案例: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购房者张先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于中介公司的业务疏忽,造成买方购房资格未通过审核,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正常交易,卖方由此解除了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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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购房者张先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由于中介公司的业务疏忽,造成买方购房资格未通过审核,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正常交易,卖方由此解除了购房合同。而此时房价上涨,张先生便无力再购买相同条件的房屋,因此造成相应的损失,便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

  调查:中介疏忽造成买家损失不少见

  本案中,张先生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秦小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向中介提供了夫妻两人和两岁女儿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用于申报购房资格审查。但在最后审核材料时税务部门发现,中介公司漏申报了张先生女儿的信息,这导致对未成年子女的购房资格未通过审核,税务部门拒绝办理交税手续,并要求重新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受此影响,之后的贷款手续、网签等都要重新办理,房屋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正常交易,还产生了因重新办理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

   秦小姐因迟迟不能办理过户及拿到贷款,坚决要求解除合同。而等所有手续都办完以后,张先生发现房价上涨,无力再购买相同条件的房屋,故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并赔偿相应损失。最终,经过法院调解,中介公司同意退还中介费,并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补偿。

  类似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记者走访了福州二手房市场发现,房屋中介机构在为民众购房租房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有个别房产中介服务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低下、工作疏忽、违规操作等问题,时常导致购房纠纷,照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与经济损失。

  由于打官司却要花极大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也偏高,当事人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多数人无暇与中介公司周旋,选择忍气吞声,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为数尚少。

  律师:不要完全依赖中介公司

  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因为资格审核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中介公司在上报时由于工作疏忽或有意规避限购规定,往往只申报购房者夫妻双方的房屋所有情况,而不申报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所有情况,导致在办理交税和过户手续时,提交的户口本等家庭关系证明与审核结果不一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而发生纠纷。

  案中,张先生已经提供了其所能提供的全部材料,因中介公司的疏忽造成资格审核出现问题,中介公司因此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此类纠纷如何避免,卓律师提醒当事人,无论买房还是租房,一要亲力亲为,不要完全依赖中介公司,对于买卖、租赁应当办理的手续都要有所了解,对中介公司要求签署的文件要详细阅读,及时提出修正意见,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麻烦;二要注重细节,在签署合同时尽量明确合同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明确约定,减少因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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