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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等七省市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

专家称恐重返福利分房时代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1.27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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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把房子卖给政府去——如果你要卖房子,挂单在中介机构卖不出去,现在多了一条路。福州市近日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该市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了。
标签:   福利分房  商品房  回购

多地回购商品房

  1月20日,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陈政高指出,住建部要指导督促商品住房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

  在去年的地方救市中表现积极的福州立刻出手。1月24日,福州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将之理解为地方的新一轮救市举措。他说,虽然从价格看,统购价格低于市场价15%,很少有市民会愿意出售给政府,但这一政策将对购房者而言有托底的作用,在政府回购承诺的影响下,购房者入市的积极性会提高。他认为在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开发商或市民可能更有动力去把多余的房子卖给政府。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也认为,上述政策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利好。三四线城市的住宅库存自2011年开始一直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6亿平方米的待售库存,其中很大部分位于三四线。

  如此高的库存压力,使三四线城市的楼市活跃度降低、房价涨不动或者下跌、开发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甚至还引发了资金链断裂。

  事实上,在住建部此次表态前,多地已经试点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包括四川省、安徽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等。

  以安徽省芜湖为例,截至2014年11月该地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3万户,其中回购商品房充当棚户区的安置房高达45%。

  芜湖的主要做法是,以“团购”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按试点规定,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公开配售的保障房实行不完全产权,由政府持有30%产权,被保障人群持有70%产权,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定向安置房,如棚改中的安置房,实行完全产权,即被安置人员拥有100%的产权。

  福州业内开发商透露,实际上去年该市就有几个商品房项目被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房,价格也差不多低于市价15%,但是量并不大,也没对市场产生太大影响。

  杨红旭指出,在多个地方进行试点后,由政府统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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