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七名购房者购房款116万余元,房产代理公司老总王某玩起“躲猫猫”,最终仍难逃法网。昨日,武汉(楼盘)中院二审以合同诈骗罪对王某判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某是武汉一家房产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规定公司业务往来资金均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由其管理。2012年4月,买房人通过该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产,并向该公司支付预付购房款25.3万元。后王某仅支付给卖方16万元,将余款9.3万元占为己有。
尝到“甜头”后,王某一发不可收拾。据法院查实,2012年4月22日至12月22日,王某将7名购房人的购房款共计116万余元非法占有,用于个人投资和还债。案发后,王某转让店铺逃匿,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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