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山庄项目规划调整公示
泰康山庄项目位于晋安区鼓山镇樟林村,为历史遗留低密度住宅项目之一,我局于2007年9月审批通过该项目总平规划方案。根据2010年9月21日国土部、住建部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泰康山庄项目总平规划方案,并于2012年2月公示了总平调整方案。现我局按照2012年7月颁布实行的《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该项目的总平规划方案重新进行审核并公示,现总平规划方案与2012年2月公示的总平规划方案对比如下:
项目实用地面积为46156.2平方米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保持47075平方米不变,容积率保持1.02不变,建筑密度保持26.0%不变,绿地率保持30.0 %不变,拟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筑面积保持500平方米不变,部分建筑退用地红线、部分建筑东西向间距、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控制,11层高层住宅规划建筑高度符合《福州市东三环沿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城市规划网站(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5年 1 月 13 日至2015年 1 月 20 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规划编制处反映(联系电话:83316974)。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群众东路97号,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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