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围绕“住有所居”目标,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民生战役”之首,积极创新机制,多措并施,逐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助力百姓园“安居梦”。
全年配租配售率近96%
2014年,省里下达福州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8142套、基本建成8000套。目前已开工13667套,超额完成5525套,完成率167.86%;基本建成11818套,超额完成3818套,完成率147.77%。
2014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廉租住房全面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的建设、分配及管理,进一步确立了“以租为主”的保障模式和管理机制。其中,全年新增配租公共租赁住房3134套,历年累计已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达10.4万套,配租配售率已近96%,保障房总体分配率位居全省前列。
结合“两房并轨”意见出台,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如放宽准入条件,将家庭资产标准由47万元以下调整为58万元以下,家庭收入由7.8万元以下调整为人均3.2万元以下(3口之家可达9.8万元),单身家庭放宽到4.8万元。同时,简化程序,实行一张表格、一套程序申请审核,并结合简政放权,将审批职权下放给各区,每个环节均规定了办理时限。
打破户籍界限,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户籍居民“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并对环卫、公交、地铁和在榕部队服役10年以上的士官等特殊行业困难家庭实行定向保障,每年单独供应一定数量保障房。
供应保障房用地8400亩
福州市2014年计划实施城区旧屋区改造117个项目,占地面积17409亩,改造旧房面积1133万平方米,涉及51895户居民。计划完成房屋征收工作的66个项目,已全部进入征收阶段,征收房屋面积478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100%;已签约搬迁19632户,占年度计划的81.7%。计划完成旧改前期工作的51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实施,占年度计划的100%。
保障房建设用地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做到应保尽保,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都实行行政划拨。2010至2014年福州市供应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8400亩,560万平方米。
为破解征迁交地难题,福州市积极探索创新,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一方面大幅提高货币补偿奖励标准,鼓励货币补偿;二方面允许就地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补差价”,并奖励10%公摊;另外多方筹措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
资金保障方面,市政府每年从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部分投入保障房建设,今年上半年已投入60.5亿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同时加大融资力度,近三年福州市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4.15亿元,重点支持东山新苑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去年以来福州市已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项目11个,目前已对5个项目发放贷款50亿元。
房源筹集方面,出台了《福州市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公开出让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近年来福州市城区共有27幅挂牌出让地块配建了保障房,配建套数约19390套。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福州将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民生工程完成好,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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