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明天是2015年的第一天,新年新气象,一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明起实施。 想去金门,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到了那里再申请临时停留许可;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让买房人不用再担心“一房两卖”;
【出行】
去金马澎实现“落地签”
本报讯 (记者 蓝碧霞)2015年元旦起,大陆游客经“小三通”进入金门、马祖、澎湖,将实现“落地签”。
台湾方面采取的这一措施,是为了吸引更多大陆游客造访台湾的“离岛”,带动当地旅游观光产业发展。
大陆游客到金门、马祖和澎湖旅游,可在抵达后申请临时停留许可,即所谓的“落地签”。据了解,每个“落地签”申请件的收费标准为600元新台币,2分钟可取件。
目前,大陆游客经厦金“小三通”到金马澎个人游,只能通过旅行社代办“入台证”(即“临时入境停留通知单”),费用为人民币400元左右,最快约4个小时可以拿证。
这次为增加游客赴金马澎的便利性,台湾方面进一步开放“落地签”,停留的时间也延长到15天。此前福建省外居民申请赴金门旅游,只能停留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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