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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医改大幕拉开 县级公立医院告别“以药养医”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2.27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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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明天开始,福州市12个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将拉开医改大幕,彻底废除以药养医的旧体制。届时,医院以“成本价”卖药品和耗材给患者,减少的收入通过提高服务价格(82%)、财政补助(15%)和医院分担(3%)的方式弥补。
标签:   医疗改革  以药养医
  转诊县级公立医院无需二次起付线
  
  按照医保政策,市民在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提高,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品不再有费用起付线,费用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住院的起付线由600元降至300元。
  
  同时,市民在社区的乡镇医疗机构看病后需要转诊到县级公立医院,或到县级公立医院后往其他医疗联合体内转诊,都无需二次起付线。
  
  部分病种可“免费”医治
  
  为了降低病患的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在开展总额控制付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病种付费结算范围至20个病种。其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等三个病种的患者,若在试点医院按规定治疗,费用全免。所需资金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救治医院共同分担。同时,新农合的大病保障病种也扩大至22种,患者可以获得“定点救治、定(限)额补偿”。市民医治上述病种,费用在限额之内的可以全报销。
  
  慢性病患者治疗更方便
  
  一是延长慢性病门诊处方时限。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至2到4周,减少就诊频次,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治疗。
  
  二是择日住院门诊费用纳入医保费用结算。对于诊疗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非急诊手术和需住院治疗的肿瘤放、化疗患者,在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实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减少住院天数,提高医疗机构住院周转率。
  
  新闻链接
  
  医改为何从县级公立医院开始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省、市、县三级医院体系的网底,是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在整个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
  
  同时,县级公立医院是社会关注的聚焦点,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集结点,也是推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是深化医改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环节,地位十分重要,事关医改全局,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成效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从基层改起,从基层保起,由下而上、由基本到非基本循序渐进,是新一轮医改的基本路径。只有提高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将大量病人留在基层,不仅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也能缓解城市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黄璐聪王玉萍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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