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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街道星汇龙城一期总平调整公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2.19来源: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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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汇龙城(一期)项目用地为公开(带总平方案)出让竞得用地,位于石竹街道龙塘村,用地面积约14183平方米,2014年7月25日该公司申办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3.2,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25%-30%。
  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汇龙城(一期)项目用地为公开(带总平方案)出让竞得用地,位于石竹街道龙塘村,用地面积约14183平方米,2014年7月25日该公司申办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3.2,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25%-30%.2014年8月22日取得了该项目总平规划许可手续,其总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现该公司因总平方案优化调整,在不突破原规划指标及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文件的前提下,再次申请(含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意见)对总平方案进行以下主要内容调整:
 
  1、1#楼裙房底层集中商场改为开间店面,将1#楼由原来的一栋30层商住楼变为两栋楼,分别为1#楼(32层商住楼)和1-1#楼(2层商业楼)。调整后1#楼和1-1#楼楼栋之间的间距为9m.
 
  2、原1#楼主楼二层功能为商业,调整后功能为住宅。裙房作为商业功能不变。1-1#楼功能为商业。
 
  3、1#楼一层商业原层高为5.4m,调整后层高为4.5m;二层商业原层高4.8m,调整后商业部分层高为4.5m、住宅部分层高为3.2m;1-1#楼一、二层层高均为4.5m.
 
  4、1#楼原建筑高度为94.5m,调整后建筑高度为98m.
 
  5、由于1#楼由原来的1栋楼调整为两栋楼,故南向建筑红线退距由原来的25m调整为18.5m.
 
  6、在不突破原审批总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的前提下,住宅建筑面积由原36039㎡调整为37939㎡;商业建筑面积由原8900㎡调整为7000㎡。
 
  7、住宅户数:由原282户调整为294户。
 
  8、机动车停车位236辆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原为994辆(其中地上停车668辆,地下停车326辆),调整后非机动车停车位为907辆(其中地上停车581辆,地下停车326辆)。
 
  9、原规划人防面积为1975.3㎡,调整后规划人防面积为1865.9㎡。
 
  10、以上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5376m2,计容建筑面积为45386m2(其中住宅面积为37939m2,商业面积为7000㎡,物业用房面积222㎡,其他配套面积225㎡,);不计容建筑面积9990㎡(其中地下室面积9902㎡,架空层面积88㎡),建筑容积率为3.2,建筑密度为35%,绿化率为25%.
 
  鉴于以上调整未超出出让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且经2014年10月9日石竹街道办事处确认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现将该项目调整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总平调整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就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汇龙城(一期)项目上述总平调整申请事宜予以规划许可。
 
  我局用地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267213、85268198,地址:福清市元洪宏路街道上郑村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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