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理由 交房本该是件幸福的事。岂料交房前,开发商发出的一纸交房通知书,对众多业主而言,如同一个“噩耗”。原因是,开发商要求在交房前,业主得先把契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交齐,否则不准交房。
随后,众多业主通过多方渠道,表达了对开发商的不满,并纷纷在12345平台上投诉,多个相关部门对此作出回应。其中,福州晋安区地税局回应,经调查核实,未委托代征契税;而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也表示,并无相关硬性规定要求业主必须将契税与维修基金交予开发企业,才可交房。
记者一周前曾就此事联系该开发商,但开发商方面至今没有对此事作出正面回应。律师表示,这些费用是办理产权证时缴纳,开发商不能强制要求业主提前缴。
按房价5%收契税、维修基金 有些业主要交10万元
11月28日至12月2日,原本是福州五四北琴亭湖附近一家大型楼盘交房的日子,但却遭到众多业主抵制,纷纷抗议开发商强行要求业主缴纳十万元“看房费”的行径。
“开发商完全是横行霸道,这些费用都是被开发商强行占有,而且也根本不需要交房时缴纳。”新家买在该楼盘的郑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5060说,他在2013年时,在这里买了一套房,总价200万元左右,原本约定是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前段时间收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要求业主在11月28日至12月2日办理交房手续。
提前交房本来是件好事,但郑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郑先生说,开发商在交房通知书里,要求业主缴纳房屋总价5%以上的费用,最少也得10多万元,如果不缴纳这些费用,就不能验房交房。
而让许多业主更为愤怒的是,开发商方面表示,如果业主不及时办理交房,也要从12月2日起,缴纳物业费,并强行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
开发商代收契税,业主担心没及时上交
记者在许多业主的购房合同中,确实看到了关于缴纳这些费用的相关条款。
其中一条写着:商品房交付前,买受人须缴清该房屋有线电视开通费、公共维修基金、办理产权手续所需的契税及相关费用(出卖人收到相关费用后代为向相关部门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办理商品房交付前验房及房屋交付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对此,许多业主提出疑问,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都是在领取房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前才需要缴纳的,开发商代收业主的公维金以及契税,何时向相关部门缴纳?开发商收取费用之后,如果发生资金链断裂,业主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中的条款规定指出,物业服务费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收取,业主自愿预缴的除外。但开发商在给业主下发的交房通知书中,却强行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的物业费。
许多业主认为,开发商此举没有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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