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建委日前组织质量、安全、机械设备专家,对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督查。共抽查的58个建设项目,在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据介绍,督查过程中专家发现,不少工地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不达标,与施工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缺项,施工、监理单位对主体结构及重大危险源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记录缺项
市建委日前组织质量、安全、机械设备专家,对各县(市)区及高新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督查。共抽查的58个建设项目,在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据介绍,督查过程中专家发现,不少工地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不达标,与施工相关的质量控制资料缺项,施工、监理单位对主体结构及重大危险源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记录缺项。一些砼结构工程项目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主体结构砼存在质量缺陷。一些项目则在安全员配备、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搭设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还有工地安全防护设施被拆除后,未能及时恢复,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外,在大型机械检查中,45台塔吊有6台“中奖”,被责令停用,占13.3%;检查施工升降机42台,有4台被停用,占9.5%。
为此,市建委共发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书3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书12份,督促整改通知书43份。
其中,连江县官坂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福建弘景木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厂区、福州金飞鱼柴油机14#厂房等3个项目,因不同程度存在外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管理人员大部分不在岗、砼质量不符等问题,被市建委责令全面停工,并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记分处理。
福州新信制动系统有限公司2#车间,群升江山城 (QQ群:284456812) (电话:400-002-0591转8133)二期13#、15#-23#楼及地下室,闽清梅溪新城安置房第一标段6#楼等12个项目,则被责令局部停工,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又讯市建委近日下发《关于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海砂的通知》,严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中使用海砂,严禁建筑施工单位在砂浆中使用海砂。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及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建筑用砂采购、检验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建筑用砂符合质量要求。据悉,使用海砂作为骨料生产预拌混凝土,将使建设工程的钢筋混凝土受到氯离子的腐蚀,大大降低工程的耐久性,给建设工程带来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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