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闻资讯
地产资讯
|
二手房
|
房屋租赁
|
热点专题
|
土地拍卖
|
城市建设
|
楼市画报
|
业主论坛
|
地产咔溜
|
新房导购
楼盘大全
|
新房动态
|
打折优惠
|
开盘预告
|
楼盘监测
|
交易数据
|
房价走势
|
购房问答
|
楼盘实景
|
别墅频道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卖房5年后忘迁户 被买方告上法庭判赔偿1万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1.29来源:海西晨报
扫描到手机
导语:
2007年买卖房产时,双方约定,卖方5年期满必须将户口迁出。不过,5年到了,卖方却忘了这事,经告知于2013年3月迁出。拖了近2年,买方将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最终,思明法院酌情判令阿霖支付阿姜违约金10000元。
标签:
迁户
2007年买卖房产时,双方约定,卖方5年期满必须将户口迁出。不过,5年到了,卖方却忘了这事,经告知于2013年3月迁出。拖了近2年,买方将卖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007年5月25日,阿姜向阿霖购买房产。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阿霖承诺户口5年期满必须迁出,若未及时迁出,每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赔偿给阿姜。2012年5月25日已过,5年期满,阿霖未迁出户口。在取得联系后,2014年3月28日,阿霖将户口从讼争房产中迁出。事关违约,阿姜将阿霖告上了法庭。
阿霖辩称:“要让我迁出户口,应该提前通知。”阿霖称,合同约定5年内要迁出,时间也不确定,阿姜要求被告迁出户口至少应当提前通知,且后来其得知此事后已将户口迁出,故其不应支付违约金。
思明法院认为,阿霖2014年3月28日才将户口迁出,已构成违约。但阿姜时隔多年未主动联系阿霖迁移户口,其本身存在一定责任,且约定的5年时间并不明确,阿霖获悉后已立即迁出,表明其非有意违约。最终,思明法院酌情判令阿霖支付阿姜违约金10000元。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精彩专题推荐
更多
【
大
中
小
】【
添加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更多>>
更多>>
热门楼盘: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
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
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
优惠
团购中铁城:存一万抵三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