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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层改成店面 业主质疑仍平摊物业费不合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1.28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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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区11号和12号楼下2000多平米的架空层被改造成店面。但每个月仍旧需楼上的业主平摊物业费,这样太不合理了。”27日,家住福州市晋安区西园佳园小区的吴先生称小区两栋楼下的架空层被改成店面后仍旧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标签:   物业费
  “小区11号和12号楼下2000多平米的架空层被改造成店面。但每个月仍旧需楼上的业主平摊物业费,这样太不合理了。”27日,家住福州市晋安区西园佳园小区的吴先生拨打东快新闻热线968977,称小区两栋楼下的架空层被改成店面后仍旧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27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11号和12号楼下的架空层,如今成为了“榕北西园市场”。
  
  但西园佳园物业服务中心的陈经理说:“小区的物业费是按照每平米一元的标准收费。征收物业费的计算面积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收费。”陈经理还说,11号和12号两栋楼只有两种户型——60平方米和105平方米,已包含了公摊的楼梯、小区绿化等面积。“但架空层面积是没有算在公摊面积里的。11号和12号楼的架空层在设计建造时已经通过审批改造成市场了,不可能收取业主的物业费。”
  
  此外,陈经理说,每年小区物业处所收取的物业费都会以公示的形式粘贴在每栋楼的楼下。如果居民对物业费存在异议,可以随时到物业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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