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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摸底房地产税费 买房应交多少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1.20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董映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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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无一上涨,尽管环比降幅继续收窄,但房价尚未止跌企稳。 “关于二手房营业税的相关政策,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前一段时间总局也在部分重点城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并将当前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与税收情况做了汇总。”
标签:   国税总局  税费  购房

国税总局摸底房地产税费 二手房营业税有望年底前调整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无一上涨,尽管环比降幅继续收窄,但房价尚未止跌企稳。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央行9·30新政之后,全国楼市确实出现一波回暖,但进入11月后,回暖态势并未得以持续,多地房地产市场成交再次趋于平淡。随着经济下滑压力的加大,政府或再次出手维稳楼市。

  “关于二手房营业税的相关政策,国税总局正在研究,前一段时间总局也在部分重点城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并将当前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与税收情况做了汇总。”国税总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

国税总局多地调研

  “此前国税总局的确派出调研组对部分城市的房地产行业相关税种进行调研,并对二手房交易环节各税种的税收情况做了详细的摸底。”东部某省会城市政府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从国税总局调研期间透露的情况来看,国税总局确实有计划对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做出调整,但是否会在今年年底出台仍要视市场情况而定。

  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知情人士则表示,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在年底前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很大,预计在调整方向上国税总局会给出一个比较宽泛的政策基调,但具体落地政策还需要各地出台。

  “近期,我们多次给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提供二手房交易数据,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二手房的成交状况在经历了10月份的短暂回暖之后,目前仍不容乐观。”链家地产一位高层告诉记者,从全国层面来看,在二手房的相关税费政策中,营业税的免征期限具有较大调整空间。

  日前,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再次呈现出成交放缓的趋势。以北京为例,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16日统计显示,11月上半月,北京市二手住宅网签量为4662套,环比10月下半月回落31.5%,与9月相比回落幅度达21.7%。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认为,就北京现阶段二手房的区位和价格来说,整体总价依然较高。在银行房贷七折利率优惠难以落地、贷款成本偏高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间二手房交易量或将回归平淡,议价空间或将进一步增大,二手房价也将出现稳中有降。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目前商品房过户已满2年但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以一套市场成交价格10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超过2年但未满5年,出售时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即5万元,同时以5万元营业税为基准,分别还需要缴纳6%的城建税、3%的教育税和2%的地方教育附加税,共0.55万元。

  “对税费政策的调整不仅关系到市场,还关系到地方财政,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目前属于各地税局管理范畴,一旦做出调整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所以目前国税总局还需要对税种价值做出全面评估。”上述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实际上,差额税制一直是楼市调控的重要手段,利用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来调整楼市早有先例。

  1999年,为配合当时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积极启动住房二级市场,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提出,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且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此后,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频繁调整二手房交易税的免征期限。2005年,国务院为遏制投机炒作,稳住房价,将前述免征营业税期限“1年”调整为“2年”。2009年12月,国务院又将免征期限由“2年”调整为“5年”。2011年1月,在免征营业税期限5年的基础上,国务院将此前的二手房销售总额差额计征改为全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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