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总平于2014年6月获得批准,批准后的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5275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3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449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27.9%,绿地率30.1%。现在建筑单位计划对总平布置略作修改,变更如下:A、B两座办公楼高度分别从78.3米、79米调整为81.45米、81.45米,并将其位置进行居中布置,同时,A办公楼整体北移2米,同时,对地下室停车位置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拟调整后的规划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525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3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248.08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现将该项目调整事宜在福清侨乡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总平调整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一个星期内(7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就该项目总平调整事宜予以规划许可。我局用地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267213、85268198,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宏路街道上郑村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福清城乡规划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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