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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厅宿舍旧屋区征收补偿 产权调换房就地安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1.04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齐榕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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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记者3日从福州市鼓楼区获悉,对于华林路省农业厅宿舍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近日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11月27日截止。 该地段同样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产权调换房将就地安置。
标签:   旧屋区  征迁  产权调换
  记者3日从福州市鼓楼区获悉,对于华林路省农业厅宿舍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近日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11月27日截止。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该地段同样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产权调换房将就地安置。

  要提醒该征收项目所在地点的被征收人的是,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装修补助。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住宅房屋可按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50元/㎡的安家补贴。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15元/㎡;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确权建筑面积20元/㎡。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按确权的住宅建筑面积向被征收人发放过渡费,其过渡费每月10元/㎡(原面积不足30㎡的按30㎡计算)。

  另悉,相关部门表示,凡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不享受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坚决杜绝超期限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签约期限内达成搬迁补偿协议,若在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做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由做出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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