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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今年最大棚改项目8日启动房屋征收 面积1050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1.04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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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记者11月3日从晋安区获悉,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本月8日全面启动房屋征收,总征地面积约1050亩,房屋征收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6700户,计划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拟建设成为以滨水景观为特色、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社区。
标签:   棚改项目  房屋征收
  记者11月3日从晋安区获悉,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本月8日全面启动房屋征收,总征地面积约1050亩,房屋征收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6700户,计划2015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征收,拟建设成为以滨水景观为特色、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综合性城市社区。

  连潘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今年新启动的最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对改善晋安区二环路沿线环境面貌和提升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位于晋安区连江路东西两侧、福马路以南、远洋路以北,主要涉及鼓山镇连潘村、凤坂村、前屿村(部分区域)、后浦村(部分区域)和象园街道双坂村、双坂社区。由于历史原因,该区域内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配套设施不全,治安环境复杂,居住环境较差。从摸底调查的情况来看,尽快对该区域改造,已成为多数被征收居民的共同心愿。目前,项目土地报批等房屋征收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据介绍,本次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产权调换房为期房,可就地就近,对接均价11500元/m2。房屋征收阶段将分为两个签约期,分别给予不同搬迁奖励。第一签约期限为2014年11月8日至2014年12月22日(45天),第二签约期限为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6日(15天)。

  凡是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住宅房屋,按住宅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给予公摊补偿(仅限按实际情况选择计算区位补偿、搬迁奖励、货币补偿奖励等相应项目),公摊补偿面积直接计入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另外,对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2万元/户的租房补贴,签约期内签订协议并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给予6万元/户的提前搬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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